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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基层机构的调整与改革初探——健全司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引用本文:宋世杰.我国司法基层机构的调整与改革初探——健全司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J].湘潭大学学报,1987(1).
作者姓名:宋世杰
摘    要:人类社会的存在有赖物质生产和组成群体生活,物质生产的社会性是群体存在的物质条件,而生活的群体性和人们之间的协调与制约是社会存在的前提,是人类社会自身存在与发展的需要。如果单个的人能独立生存或人群之间没有共同规范的控制,那社会存在将会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也就是说,社会是需要一定控制体系来维护和巩固其自身的发展,在阶级社会里这种控制体系最主要的标志是法律体系,当然还有道德和纪律以及习俗等等。而法制体系是由概念、组织、规范等要素组成,但徒法不能自行,其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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