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消费的法律风险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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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青松.预付款消费的法律风险防范[J].经营与管理,201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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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青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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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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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2009年2月,朱小姐在上海某美容院购买了美容服务卡一张,并预充值132000元,同年12月,朱小姐以做美容致使脸部过敏为由中止消费,并起诉美容院,要求返还服务款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0元。法院一审认为,朱小姐无法证明其皮肤过敏与美容院的服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驳回其诉讼请求。朱小姐不服,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美容服务卡预充值余额93796元为朱小姐尚未消费的款项,以该款项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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