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用生产法计算建筑业增加值 |
| |
引用本文: | 张小平.怎样用生产法计算建筑业增加值[J].上海统计,1994(12):15-16. |
| |
作者姓名: | 张小平 |
| |
作者单位: | 石家庄铁道学院经济管理系 |
| |
摘 要: | 建筑业增加值是新统计报表制度设置的一项新指标。生产法是计算建筑业增加值的基本方法之一。生产法的计算公式为:建筑业增加值=建筑业总产出-建筑业中间投入可见,要正确计算建筑业增加值实际是必须正确计算建筑业总产出和建筑业中间投入。鉴于目前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谈谈如何用生产法计算出符合报表制度要求的建筑业增加值。一、建筑业增加值的计算范围和原则建筑业增加值的计算是一项时效性很强的具体工作,要正确计算建筑业增加值,必须遵守计算原则、明确计算范围,并要有可靠的资料来源,更要强调计算过程的科学性、简便和可操作性。根据《建筑业统计指标解释(1993年8月)》,建筑业增加值是施工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即在
|
关 键 词: | 建筑业增加值 统计报表 生产法 计算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