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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自主创新的初次分配制度改革研究
引用本文:姬广科,韩雷.实现自主创新的初次分配制度改革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14(3).
作者姓名:姬广科  韩雷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湘潭大学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动态跟踪和效果评估研究”(12&ZD0049)
摘    要:企业自主创新的内涵是整体性、创新性和价值性的的有机统一。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落后的原因,根源于以劳资双方雇佣关系为基础的初次分配制度。现代企业的性质是物质资本基础上人的有机联合,这就要求改变更注重物质资本所有者利益的雇佣关系。初次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创新企业内的剩余索取权制度,确立劳动者的利润收益权,以此构建以合作关系为基础的新型初次分配制度,促进不同要素的有机整合、提高不同要素的质量,从而实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目标。

关 键 词:企业自主创新  初次分配制度  剩余索取权制度  劳动者利润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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