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艾比湖流域生态经济研究的基本思路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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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遐龄.关于艾比湖流域生态经济研究的基本思路和建议[J].新疆社会科学,19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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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遐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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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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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认真界定艾比湖生态经济研究的范围和目标 艾比湖流域生态经济系统,是一个广泛而复杂的综合系统。在地域范围上,包括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全部、塔城地区的乌苏县、托里县南部、奎屯市、克拉玛依市的独山子地区,面积5万多平方公里。艾比湖生态影响的范围更广,可辐射北疆铁路沿线的地区。在流域生态经济系统上,包括自然生态系统和农业生产系统及农业生态系统、农业技术系统、农业经济系统三个子系统。博州各族人民是这个系统的主体,人们和生物(农田、森林、草原、水域的动物、植物、微生物构成的生物圈)与其环境条件(太阳能、岩石圈、大气圈、水圈、土壤圈等)构成有机的整体。这些循环圈又由各个基本功能单位构成不同层次和级别的生态系统,按照对应关系和一定的规则形成有序的网络结构和有规律的运动,实现生态系统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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