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家生态伦理观及其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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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晓众.论儒家生态伦理观及其现实意义[J].贵州社会科学,1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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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晓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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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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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态伦理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类与自然界道德关系的伦理学分支,它形成于20世纪40年代的西方工业化国家.但早在中国古代,一些杰出的思想家从研究天人关系出发,就提出了许多极其宝贵的生态伦理思想.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学派,从先秦时期开始,经过两汉、隋唐到宋、元、明各个时期,便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生态伦理道德观.他们所提出的“天人协调”、“天人合一”;珍惜生命、仁爱万物;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等生态道德思想,对协调封建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维护封建社会秩序和稳定都起到了相当显著的作用.今天,挖掘弘扬儒家生态伦理思想中的积极合理因素,对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同时,对于正被与自然界关系急剧恶化,生态危机日渐深重所困扰的20世纪的人类也将产生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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