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联邦共和国民族自治区域设想到统一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确立——兼论中共领导建立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的历史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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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布青沪.从联邦共和国民族自治区域设想到统一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确立——兼论中共领导建立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的历史意义[J].宁夏社会科学,2013(5):106-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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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布青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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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宁夏区委党史研究室,宁夏银川,75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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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中国共产党在建国纲领中提出国家实行统一共和国和民族区域自治,这经历了从联邦共和国民族自治区域设想到统一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确立的逐步认识、逐步实践、逐步积累的长期历史过程。中国共产党人在极其错综复杂的环境中历经坎坷,在局部执政的革命根据地逐渐把实践民族区域自治而不是建立民族共和国或少数民族独立政权作为执政的实际行动纲领,使民族区域自治实践逐步发展,从而在革命战争中越来越广泛地团结各民族开展革命斗争,最终在开始执掌全国政权的历史关头将民族区域自治上升至中国民族问题的最重要政策和基本政治制度,完全放弃了建立民族共和国及组成联邦共和国的纲领主张。在探索解决民族问题的历史过程中,1936年党领导建立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对民族区域自治成为党执政的实际行动纲领,有着实践萌芽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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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区域自治 统一共和国 联邦制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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