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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财产的范围与国企改制的相关法律问题——兼谈国企改制中的依法行政
引用本文:许牧,章正璋.国有财产的范围与国企改制的相关法律问题——兼谈国企改制中的依法行政[J].江淮论坛,2003(6):55-57.
作者姓名:许牧  章正璋
作者单位:1.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安徽,合肥,230063
2. 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摘    要:国有财产的范围应与国家承担的职能相适应,社会和个人有能力从事的行为不应纳入国家职能之列,小政府、大社会是理想的国家模式;国企改制要本着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路,在非要害领域,放开民营,推进私有化进程;国企改制中要充分重视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双管齐下,依法行政是对政府参与国企改制的根本要求。

关 键 词:国有财产  国企改制  依法行政

The scope of state property and related legal problems in the restructure of state-own enterpris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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