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语法研究的“三语”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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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吉润.试论语法研究的“三语”观[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19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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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吉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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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语”,即指语法、语义和语用。这三者的统一,体现了内容与形式、理论与实际相一致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和求以致用的原则。语法研究,只有坚持这一原则,去探石发穴,才能符合或接近语言的实际,才能对语言的运用和发展有所裨益。否则,离开内容(语义),离开语言运动(语用)去孤立地、静止地追求语法形式,势必会使一些反映语言的“人造规律”成为语言现实的哈哈镜,也会使研究者走入死胡同。当前汉语语法研究尤其应该注重语法形式与语义内容的紧密结合。要把基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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