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齐抓共管”模式为“专抓专管”——思想政治孝唷工作法制化研究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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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长富.变“齐抓共管”模式为“专抓专管”——思想政治孝唷工作法制化研究之二[J].南方论刊,2009(3):6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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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长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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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首大学法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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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齐抓共管”模式有悖于法制社会“责权利”相统一的基本理念,阻碍着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法制化取向,继续推行这一既缺激励机制,又无压力机制的工作模式,不能调动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不利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顺利开展工作,严重影响的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最终削弱的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功能,因此,必须以“专抓专管”模式替代“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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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齐抓共管 专抓专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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