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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双方不能随意违反合同约定
引用本文:郑州市仲裁办.聘用合同双方不能随意违反合同约定[J].人才瞭望,2008(1):105-105.
作者姓名:郑州市仲裁办
作者单位: 
摘    要:一、案由: 申请人:郑州市某医院。 被申请人:郝某,郑州市某医院职工。 申请人郑州市某医院于2000年8月批准被申请人赴上海培训一年,双方签订了外出进修学习协议书,约定进修回来后继续在申请人处工作,五年内不得调离:否则每年按20%扣回一切费用。2003年10月20日被申请人进修后与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2005年4月20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在申请人不同意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的前提下,被申请人于2005年4月22日不辞而别,

关 键 词:聘用合同  合同约定  被申请人  违反  随意  进修学习  郑州市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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