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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价值的重新定义
引用本文:李和军.使用价值的重新定义[J].东岳论丛,1986(5).
作者姓名:李和军
作者单位:济南陆军学校
摘    要:<正> 翻开流行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及政治经济学辞典,我们会发现,关于使用价值一词的注释虽有文字表述上的不同,但本义却是一致的,即:使用价值是指物的有用性。当今的社会由于第三产业的迅猛崛起,以“服务”为形式的消费品挤进了人类生活必须品的行列。虽然服务、信息、知识的使用价值以无可否认的事实展现在人们面前,但它们却不再采取“物”的形式即非物体化了。物的有用性已容纳不下现代经济中的使用价价值了。因此,扩展使用价值一词的外延已成为政治经济学发展的当务之急。本文谨就这一问题作一探讨。为了问题的解决,首先让我们考察一下经典作家是怎样定义这一范畴的。亚当·斯密在给使用价值下定义时说:“使用价值”是指“特定物品的效用。”马克思说:“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效用”、“有用性”是使用价值定义的中心词,而“特定物品”、“物”只是限定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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