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我国劳动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分散进行、局部见效在全面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国劳动管理体制已逐步从刻板的、高度集中统一的模式向变通的、分散放权的管理机制转化。这种转化的最主要特征,是由国家集中掌握的劳动工资人事权逐步变成企业独立自主权的一部分,企业在用人方面有了很大的灵活性;国家对劳动力的统一调配权逐步转化为劳动者个人经济活动决策权——职业选择权、岗位调换权,劳动力开始冲破阻力自由流动。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家统包的劳动就业制度已经由多种就业形式、多条就业渠道所取代。国营、集体和个体以及其他经济形式企业都可以不受国家计划限制招收工人。待业青年自寻就业门路,甚至通过各种形式自己解决就业;企业则通过劳动服务公司解决本企业冗员和职工子弟的就业。几年来就业制度的搞活解决了几千万人的就业,其成就是国际公认的。第二,固定用工制度已经被合同工制度所取代,企业与劳动者的结合不再是国家计划的硬性搭配,而是劳动者选择职业、企业选择劳动者的结果。劳动合同则是反映双方意愿的,共同遵守的责、权、利规定的协议。合同制工人比起固定工人来说,具有更大的自主权、更高的劳动热情和更大的灵活性,增强了生产中人的因素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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