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权力腐败与法律矫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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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宝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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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扬州大学法学院,22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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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高校211工程三期项目反腐败法治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的阶段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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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离职官员权力的表面退出并不能消除实质上的腐败可能,其仍然可以利用权力的余威来谋取不正当私利而形成与公共利益的冲突,权力过期可以衍化成为权力延期.过期权力腐败已经成为我国新生的且十分严重的腐败现象.只有充分消减离职官员的权力磁场,才能有效防止这种权力过期并不作废的荒唐现象.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目前过期权力腐败的历史和现状,借鉴美国权力旋转门调控的法律矫治经验,提出我国矫治过期权力腐败的法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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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离职官员 权力腐败 法律矫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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