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业合作化几个问题的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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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我国农业合作化作为一种运动形式,已快过去四十个春秋了每当人们议论这件事时,仍是众说纷纭。这反映了人们对这件大事的关切、重视,是一种十分可喜的现象。现在,我仅就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几个问题如调动“个体经济积极性”与“互助合作积极性”、合作化与机械化、集中统一与分工管理、贫富差别与两极分化等谈一点自己的再认识。这些问题,有的并不属于同一范畴,但它与农业合作化关系密切,探讨这些问题,不仅可以加深对农业合作化运动必要性的认识,而且对进一步理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济体制所实行的一系列改革的无比正确,以及对当前农村经济加快改革上新台阶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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