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宇宙法问题的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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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B.韦列谢京
,赵国琦.关于国际宇宙法问题的讨论[J].国外社会科学,19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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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B.韦列谢京 赵国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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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以来,在国际法中产生并形成了一个新的部门——国际宇宙法,它的任务是调整同宇宙活动有关的国家与国家之间及国际组织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关于各国研究和利用宇宙空间(包括月球及其他天体)的活动原则条约》(简称《1967年宇宙条约》)载明了宇宙法规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世界各国均享有研究和利用宇宙的自由;在研究和利用宇宙时必须遵守国际法准则并考虑到其他国家的利益;禁止国家占有宇宙或其部分;国家对宇宙活动承担责任;对宇宙中的军事活动实行一定的限制等等。这些总的原则后来又由4个国际文件加以发展和补充,这4个国际文件是:关于宇航员救护、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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