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的“两次转变论”解读模式有一个从提出到完善和进一步深化的过程。这一解读模式不同于普列汉诺夫的“三阶段说”。“两次转变论”的关键,是认为马克思1843年底思想转变后并未直接达到实践的(辩证-历史的)唯物主义,中间存在一个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典型代表的“费尔巴哈式的人本学唯物主义”阶段。马克思此时虽然在论域等方面超出了费尔巴哈,但在整个思维范式上仍然是费尔巴哈式的。同时,在这一阶段,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不是完全拒斥,其中也有肯定的成分,但这种肯定也是在费尔巴哈式的思维范式统摄之下的。必须强调的是,在对马克思、恩格斯哲学发展转变过程的研究中,要注意避免六种倾向:即把猴体颠倒为人体的倾向;目的论、烛引式的倾向;用权威来解释权威的倾向;用文本来解释文本的倾向;绝对化、简单化的倾向;理论和实践、理论立场和政治立场相割裂的倾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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