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卖产品只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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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兰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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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法律曾规定,任何产品的定价超过成本10倍时,即不得销售。然而每台成本只有2400美元的“施乐914”复印机,却被威尔逊定出29500美元的高价。这样的高价,不但市场无人问津,而且法律也禁止销售。这正中威尔逊的心意。他不想卖产品,只想卖服务。换言之,“施乐914”只出租不出售。因为复印机和电脑非常类似,维修相当麻烦,不出售机器,就不会有许多维修的麻烦了。所以威尔逊干脆提高售价,采取只租不售的经营方式。 事实证明威尔逊的决策非常正确,出租复印机的利润千倍于销售复印机的利润。“施乐914”就像一只会生金蛋的母鸡,给施乐公司赚进了大笔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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