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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新业务与法律风险防范
引用本文:姚文.银行新业务与法律风险防范[J].学术论坛,2004(5):73-77.
作者姓名:姚文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河南,郑州,450008
摘    要:近年来商业银行拓展的新型业务不仅刷新了交易的各个层面,也对法制的诸多环节提出新的要求。金融创新与法律相对滞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这是银行法律风险的成因之一。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首次将法律风险纳入银行风险范围之内,是希望各国商业银行都重视法律风险。为了与国际接轨,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我国也要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落实法律风险的监控工作。

关 键 词:法律风险  中间业务  网络银行
文章编号:1004-4434(2004)05-0073-05
修稿时间:2004年7月8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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