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康社会的法治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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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翟玉娟,童光政.论小康社会的法治模式[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21(2):12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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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翟玉娟 童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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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深圳大学,法学院,,广东,深圳,518060 2. 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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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小康社会法治模式是依据法治的分类学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社会基础而提出的一种社会转型时期的法治形态。小康社会法治模式是法治的初级形态,它既具有法治的普适性特点,又有与法治常态相区别的特殊性。小康社会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就是要分步骤地落实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各项具体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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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 法治模式 具体法治 小康社会 社会转型 |
文章编号: | 1004-1710(2003)02-0121-04 |
修稿时间: | 2003年3月25日 |
On the Mode of Law and Order in the "Well-Off Socie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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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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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law and order mode concrete designs Well-off Society social transform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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