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维护婚姻法的尊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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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忠文,安东风,宋德录.论维护婚姻法的尊严问题[J].黑龙江社会科学,1995(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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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忠文 安东风 宋德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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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司法厅函授站(刘忠文),哈尔滨东峰律师事务所(安东风),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宋德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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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代表着十几亿人的切身利益,是亿万个家庭的根本大法,具有不可侵犯的尊严。但是,在当前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面对新情况新变化的考验,有些人对婚姻法的某些条文产生了曲解。因此,有必要重提维护婚姻法的尊严问题,以保障作为上层建筑的社会主义新型家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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