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唐代的尚书省—寺监体制及其行政机制
引用本文:楼劲.唐代的尚书省—寺监体制及其行政机制[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2).
作者姓名:楼劲
摘    要:三省制及以之为基础的宰相制构成了唐代国家的最高决策部门,而寺监与尚书省及其相互的联系则构成了中央行政体系的骨架。故尚书省为一身二任的机关:对上,它参与三省的联合运行而从事最高决策;对下,它总辖寺、监、府、州而管辖实际政务。关于前者,史界已多有论述,而对后者则几付阙如。这反映了政制史界长期以来重视中央甚于地方、重视政枢甚于一般机关的倾向。笔者以为,对理解整个行政体制而言,建领于政枢的角度固然也可能窥知全豹,但毋宁说自下而上的角度更来得亲切。尤其是对把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