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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引用本文:何靓.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2).
作者姓名:何靓
摘    要:自从人类从自然界分化出来之后,人与自然的关系史就是人类不断征服自然,从自然中获取自由的历史。在现代,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极大地加强,人由自然的奴仆变成了自然的主人和统治者。但自然并不是一个任人摆布的温顺奴仆,当它遭到人类破坏时,它就会毫不留情地报复甚至毁灭人类。人只有深刻认识自然及其规律,并以此为行动的依据,才能使自然服务于自己。人类社会与自然既对立又依存,必须与之和谐发展。这就是说,人必须按照“合理的方式”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这种“合理方式”就是人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时,必须从功利、真理、伦理、审美四种尺度统一出发.这样,人才能获得最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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