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善意收赃制度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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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宗仁.典当行善意收赃制度探讨[J].暨南学报,2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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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宗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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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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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典当融资以物取信,具有便捷、高效的优势和特点,同时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销赃的渠道。典当行可能因收赃问题而面临法律风险。典当行收赃行为可以区分为恶意收赃和善意收赃两种类型,对于恶意收赃,各国法律概予禁止,而典当行善意收赃在法律性质上构成相当于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我国将来的典当业立法可以借鉴台湾当铺业法的做法,即回避典当行善意收赃也即回避典当行收赃的善意取得问题,而确立典当业依法收当的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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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典当行 收赃 善意取得 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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