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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预见规则的现代难题
作者姓名:孙良国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合同法中预期与依赖保护研究”(10CFX044),项目负责人:孙良国;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新时代背景下格式合同规制的逻辑与制度”(2011QY027),项目负责人:孙良国。
摘    要:可预见规则虽然经过了近200年的发展,但目前仍然面对诸多难题。“预见”一词具有三个渐进层次的含义,法院在采纳哪个含义上做法不同。即使损失可预见,如果当事人没有默示承担此损失的风险,也很难适用该规则。可预见规则需要考虑不同的合同类型差别对待而非统一处理。贸易惯例应优先于可预见规则适用,否则不能应对现代企业生产方式的挑战。目前的可预见规则提出了两种不确定性,我们应采用默示协议标准来降低其不确定性。

关 键 词:可预见规则  风险承担  合同类型  贸易惯例  不确定性  默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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