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预见规则的现代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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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良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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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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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合同法中预期与依赖保护研究”(10CFX044),项目负责人:孙良国;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新时代背景下格式合同规制的逻辑与制度”(2011QY027),项目负责人:孙良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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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可预见规则虽然经过了近200年的发展,但目前仍然面对诸多难题。“预见”一词具有三个渐进层次的含义,法院在采纳哪个含义上做法不同。即使损失可预见,如果当事人没有默示承担此损失的风险,也很难适用该规则。可预见规则需要考虑不同的合同类型差别对待而非统一处理。贸易惯例应优先于可预见规则适用,否则不能应对现代企业生产方式的挑战。目前的可预见规则提出了两种不确定性,我们应采用默示协议标准来降低其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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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可预见规则 风险承担 合同类型 贸易惯例 不确定性 默示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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