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制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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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爽.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制衡[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3(4):7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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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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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行管系,湖南,长沙,4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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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制衡中,有一个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制衡问题.大股东不当操纵的防止,小股东合法利益的维护,是真正实现公司股权平等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在《公司法》中规定股东会的最低表决权数;董事、监事选举中的累进投票制小股东对大股东的直接诉权;对大股东的表决权予以限制等,是完善大小股东制衡机制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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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份有限公司多数股东少数股东制衡 |
文章编号: | 1008-939X(2002)04-0071-03 |
修稿时间: | 2001年12月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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