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监事会:如何行使实质性监督权——会计对监事会的直接责任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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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爱琦.国有企业监事会:如何行使实质性监督权——会计对监事会的直接责任制研究[J].浙江学刊,2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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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爱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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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九五”规划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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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强化国有企业监事会对经营者实质性监督权的根本途径是降低经营者与监事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由监事会控制企业最具综合性的信息部门———会计部门。本文论证了会计对监事会负责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消除了会计独立于经营者有碍经营管理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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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 监事会 会计直接责任制 约束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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