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赠与责任:《合同法》第191条的解释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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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继承邓杰.瑕疵赠与责任:《合同法》第191条的解释论[J].探求,2016(3):4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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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继承邓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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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5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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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同法》第191条之规定,不能排除侵权责任法,鉴于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不同的立法价值,《合同法》对于赠与人之宽容应当仅限于赠与物本身的瑕疵上,而不应当包括加害给付的情况。此处的"责任"应当限缩解释为仅指对瑕疵赠与物本身损害的责任,而不包括对固有利益损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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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瑕疵赠与 固有利益 损害 独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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