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不是一种使用价值——与常谢枫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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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崇杰.美不是一种使用价值——与常谢枫同志商榷[J].天津社会科学,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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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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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 副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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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常谢枫同志在《美也是一种使用价值》(刊《天津社会科学》1990年第4期)一文(以下简称常文)中写道:“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中把钻石的审美功用直接称为使用价值,把审美价值看作是使用价值的一种分态。”并指出中国美学界在两千余年美学史上“美用相关质不同”信条之下“要象马克思那样把审美价值毫不含糊地称为使用价值,仍旧感到困难。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中国美学界才对马克思的这一观点从不提及。”常文并没有引述赖以立论的作为唯一理论依据的马克思有关论述的原文,也没有对原文加以剖析,以理解其本意。这样,这一命题的理论基础是否坚实便成了问题。实际上并不如常文所认为的那样,中国美学界“对马克思的这一观点从不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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