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行合一与三权分立:中美体制比较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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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家良.议行合一与三权分立:中美体制比较的意义[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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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家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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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大学政管系政府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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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议行合一体制与三权分立体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管理模式。中美两国体制在法律地位、产生渠道、授权方式和活动方式与功能体现上都存在着差别。差别的原因在于不同的制度与理论渊源。议行合一体制与巴黎公社制、苏维埃制等有关,理论基础是人民主权学说和民主集中制学说;三权分立体制与北美殖民地实践相违,主要是由于人们对自由与专制的理解,对人性的认识以及独特的政府观。两国体制的文化意义是各自不同的扬善与抑恶的政治观念。文章认为,一国的历史—文化—社会与一国的体制相适应,随着社会变迁,体制需要修正、补充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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