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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单位登记办法
摘    要:第一家为了加强对统计单位的管理,理顺统计工作关系,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合县级、下同)各级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统计机构是统计单位登记的主管机关。省辖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办理统计单位登记的机构(简称“登记机构”)。省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对设在市区范围内的区属以上(不含区属)统计单位进行登记(按规定划归区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的单位除外);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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