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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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忠.论著作权[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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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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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对我国和外国的立法与学术界在著作权、版权两个称谓及其内涵的不同规定和分歧意见,作了简要评述。认为我国著作权法赋予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作者的权利以及作品传播者的权利,恰当地反映了著作权的基本特征。著作权关系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不可分割的要素构成的。保护著作权必须区分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弄清侵权责任和解决纠纷的程序制度,才能为贯彻实施著作权法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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