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刑法量刑改革的立法反思 ———以侵犯财产罪中“多次”行为规定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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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川,王远伟.对我国刑法量刑改革的立法反思 ———以侵犯财产罪中“多次”行为规定为视角[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0(3):2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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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 川 王远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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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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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量刑改革的反思和调整问题研究”(13CFX044),项目负责人:郝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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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中关于"多次"的规定较多,但这些规定的种类、作用不同,致使其凸显失衡性、混乱性、模糊性等特点。以我国刑法分则中关于侵犯财产罪的"多次"行为规定为例,既存在同一层面上的不同财产犯罪因"多次"的规定不同而产生的量刑差异,也存在"多次"行为自身司法解释规定的混乱性对定罪量刑带来的困惑,还存在"多次"行为在适用范围以及与其他行为的竞合所导致的"禁止性评价"与"一事不两罚"等困境。这都表明对我国刑法量刑改革进行立法思考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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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 量刑改革 “多次”行为 侵犯财产性犯罪 立法反思 失衡性 混乱性 模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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