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社会性监管模式——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理性回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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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长健,张锋.一种社会性监管模式——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理性回归[J].重庆社会科学,2006(3):117-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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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长健 张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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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农业大学法学系,华中农业大学法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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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动态社会契约理论论证了三元社会结构的合法性,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它可以有政府主体、市场主体供给,还可以有社会中间层主体供给。对以上三种供给模式的成本收益分析,论证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将理性回归到一种社会性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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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监管 动态社会契约论 社会性监管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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