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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单向连带责任”
引用本文:孟勤国,张海龙.质疑“单向连带责任”[J].社会科学战线,2015(3):229-238.
作者姓名:孟勤国  张海龙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CLS2013D144)
摘    要:"单向连带责任"是一些学者生造出来的侵权责任形式。一些学者误解了美国的混合责任、日本的部分连带责任,而将其作为"单向连带责任"的域外法经验,或者曲解了我国现行法的部分规定内容为"单向连带责任",或者将一些不真正连带债务改称"单向连带责任"。"单向连带责任"以身份而不是过错轻重或原因力强弱决定多数人债务的分担,不能充分救济受害人而且对轻微过错的侵权人过于严厉。传统侵权责任理论和我国现行法完全可以解决所谓的"单向连带责任"问题。"单向连带责任"是我国学术创新缺乏逻辑规范性的直接表现,当引以为戒。

关 键 词:侵权法  连带责任  单向连带责任  混合责任  不真正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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