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位象征和相对剥夺:主观分层的二律背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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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聂元飞.地位象征和相对剥夺:主观分层的二律背反[J].社会,19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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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聂元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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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社会分层的角度看,社会是由一系列排列为等级阶梯的阶层组成的。权力、收入、声望等理想事物在各阶层内部分配的趋同性和在各阶层之间分配的差异性,使得不同的阶层互相区别开来。不同的人由于对各种理想事物占有的不平等,被划归到不同的阶层中去。所以,人无疑是社会分层的客体。不但如此,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对社会都有着一种“分层”的认识,即关于自己和他人社会地位的“高、低、贵、贱”的看法。所以,人也是社会分层的主体。人们在意识中对社会作出的阶层划分,与现实社会中客观存在的阶层划分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前者不可能是对后者的一种“照像式”的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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