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假职称证书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
| |
引用本文: | 潘家永.利用假职称证书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J].人才瞭望,2006(11):102-102. |
| |
作者姓名: | 潘家永 |
| |
摘 要: | 请问:我公司一年前在人才市场招聘一名财会人员,当时明确要求应聘者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本科学历。李某持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和某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文凭前来应聘,被录用后与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前不久,公司发现李某的专业技术能力与其职称明显不符,调查后发现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是假的,遂以所签的劳动合同无效为由将李某解雇。李某不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给付提前解除合同补偿金,均遭到我公司的拒绝。请问:持假职称证书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
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 职称 注册会计师 书签 利用 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能力 会计师资格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