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与“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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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庆廷.“理”与“力”[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1):74-7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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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庆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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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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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学生上课迟到,不少老师都采取了“理”与“力”相结合的方案:在课堂上给同学讲道理,陈述迟到的弊处,禁止迟到的好处,进而推出:“不准迟到,迟到者罚站。”在具体操作中,对于迟到者当然要惩罚,严格执行规定,但同时对迟到者进行说服教育,并针对不同的情况在罚站的时间长短上有所不同。其实,我们经常挂在嘴边并不时与之打交道的法,也是“理”与“力”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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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力” “理” 具体操作 说服教育 迟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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