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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侵权的法律制裁
引用本文:李红学.我国商标侵权的法律制裁[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1).
作者姓名:李红学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已受到广泛青睐,成了市场竞争的有力工具,克敌制胜的法宝。企业为了在商战中立于不败之地,竞相争创名牌,而不法企业和商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不惜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甚至挺而走险,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究其原因,就在于商标蕴藏着巨大的财产权。无怪乎有人说,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软黄金。企业争创驰名商标,是进行增殖储蓄。名牌就是一种驰名商标。据1994年美国的世界权威经济周刊《世界金融》报道,可口可乐品牌价值359亿美元,万宝路330亿美元,雀巢115亿美元,柯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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