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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习作自改能力的培养
作者姓名:王雪梅
作者单位:浙江省湖州市爱山小学
摘    要:《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提出:“要重视引导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的过程中提高写作能力。”这个培养过程是循序渐进的,对中年级的要求是:“能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句子”:对高年级则提出:“能初步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新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在习作的编排上,也将培养学生习作的能力和修改习作的能力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新教材习作编排中多次提到:“写完后.多读几遍.修改自己不满意的地方。”“老师既要看是怎样写的,也要看是怎样改的.要表扬、鼓励那些认真写、认真改的学生。”显然,新课标要求教师同步培养学生“写”和“改”这两种能力.引导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的过程中提高写作能力。

关 键 词:能力的培养 学生习作 《语文课程标准》 自我修改 写作能力 引导学生 实验教科书 新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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