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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美国的家庭养老——兼与中国社会学同仁商榷
作者姓名:葛兰娜·斯皮茨  罗素·沃德  边燕杰
摘    要:问题的提出 我们很有兴趣地注意到,中国学者和传播媒介对西方国家的养老模式发表过一些观点,与实际情况有不一致的地方。例如,在中国社会学界,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在西方国家,只有父母抚养子女长大成人的责任,子女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是一代一代的“接力模式”。而在中国,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家庭养老的“反馈模式”,即父母抚养子女,子女成年以后,又反过来赡养父母(费孝通,1983;1985;袁方,1987;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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