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国涉外教育服务法制的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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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焰初.构建中国涉外教育服务法制的基本原则[J].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7(5):658-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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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焰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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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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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结合国际教育服务法律原则,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我国涉外教育服务法制应具有三大基本原则:国家教育主权原则、与国际义务相协调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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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涉外教育服务 教育主权 国际合作原则 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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