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的“参验”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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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志刚.韩非的“参验”论[J].齐鲁学刊,19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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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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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参验”论,是韩非朴素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也是韩非思想体系的方法论。所谓参验,是参对、比照和证验的意思。早见于《战国策·魏一·西门豹为邺令》,曰:“求其好掩人之美而扬人之丑者而参验之。”又见于《楚辞·九章·惜往日》,作者屈原批评楚怀王说:“弗参验以考实兮,远迁臣而弗思。”韩非在前人基础上,继承了其师荀卿的唯物主义知行观和老聃的朴素辩证法,发扬了前期法家重视现实的改革精神,发展成为他的“参验”论。韩非说:“不举不参之事”,“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备内》)。就是说,凡事都必须经过参验,未加参验之事,不可举办。对于陈述的各种言论、见解,要判定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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