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初期安徽省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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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敏侠,傅新球.新中国建立初期安徽省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23(6):10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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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敏侠 傅新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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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阜阳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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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和国家一直重视妇女解放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很快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但各地对婚姻法的宣传贯彻不是一帆风顺的,于是中央在1952年11月决定掀起一场全国性的贯彻婚姻法运动。安徽省积极推进对婚姻法的宣传和贯彻,尤其在运动月期间重视培训懂法又擅长宣传的干部队伍,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注重以说服教育方式处理婚姻问题并重视模范效应等。运动推动了人们的思想解放和妇女解放。不过,女性的解放程度也因其在婚后遭受多育之累及重归家庭的境遇有所削弱,运动中未触及的从夫居习俗等也对女性产生了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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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安徽省 贯彻婚姻法运动 妇女解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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