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获公共财政资助的应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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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国伟.论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获公共财政资助的应然性[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6(1):109-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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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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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 贵阳,55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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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贵州省社科规划项目“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公共财政资助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3GZQN07)阶段性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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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作为一种公益性高等教育机构,凭借自身的独特魅力聚合了社会闲置资源和力量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高等教育服务和产品,也为更多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为此,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需要政府公共财政提供必要资助,有其若干现实理由: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凝聚多方合力,积极推动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加强内外联动,促成高等教育良性竞争,构建高等教育竞争发展的良好格局;可以增加办学经费,提升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实力;有利于对其进行有力督导,全面引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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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营利性民办高校 公共财政 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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