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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废之我见
作者姓名:徐元勋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    要:发除死刑已经是西方国家刑法中的一种趋势,到1990年10月止,世界上已经有47个国家全面废除了死刑,其中对普通犯罪人(不包括战争罪等特殊犯罪)废除死刑的国冢和地区有18个。近10年来,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都加入了废除死刑的行列。2007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讨论有关司性问题,会上有104成员国支持暂缓执行、54国反对、29国弃权,最后联大通过了全球暂缓死刑的议案。我国刑法学界已在慎用死刑与限制死刑上达成了一定的共识,但在死刑存废的论证上还存在诸多争议。

关 键 词:死刑存废  西方国家  废除死刑  2007年  联合国大会  暂缓执行  限制死刑  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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