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从《孔子诗论》第二十九简论《河水》为逸诗
引用本文:安敏.从《孔子诗论》第二十九简论《河水》为逸诗[J].北方论丛,2006(2):1-3.
作者姓名:安敏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武汉,430079
摘    要:《河水》一篇不见于今本《诗经》,见于《孔子诗论》。在春秋的典籍《左传》、《国语》中也有记载。对这首诗的性质学者们有诸多争论,从《孔子诗论》第二十九简可以看出,《河水》非《沔水》,非《伐檀》,非《新台》,而是一首逸诗。

关 键 词:《孔子诗论》  《河水》  逸诗
文章编号:1000-3541(2006)02-0001-03
收稿时间:2005-10-24
修稿时间:2005年10月24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