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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的性质
作者单位:;1.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    要:相对于只强调经济法的公法因素,忽视了其中重要的私法因素的公法说,公私法划分标准本身就不统一并回避经济法的社会性的以公为主,公私兼容说,社会法说体现了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同质性,其以社会为本位,以政策性平衡为调整方式,以实现经济领域中的社会和谐作为自己的终极价值追求,这与社会法基本理念相一致。经济法的性质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问题,经过全面分析得出经济法实质是社会法,其带有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色彩并具有鲜明社会性。

关 键 词:经济法  性质  公法说  以公为主公私兼容说  社会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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