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家赔偿责任经历了一段长时间的全面否定时期,而后慢慢发展到相对肯定,1994年我国颁布《国家赔偿法》,标志我国全面确立国家赔偿责任。2010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施行,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职能和政府管理职能也逐渐增多,职能的变化可能造成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但立法中关于行政赔偿范围的规定不完善,不仅影响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也对政府公信力和民主法治进程造成不利影响。文章首先谈到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在提出现行立法关于赔偿范围规定的不足,最后总结提出完善相关立法的建议,以期在理论上供诸位学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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