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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商:声誉为重还是利益为重?——基于中小板上市公司IPO抑价的证据
引用本文:张俭,张玲红.承销商:声誉为重还是利益为重?——基于中小板上市公司IPO抑价的证据[J].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4(3):17-23.
作者姓名:张俭  张玲红
作者单位: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湖南衡阳421001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家族涉入‘差序格局’的形成机制及其经济后果”(13YBA289);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制度环境、家族控制与现金股利分红”(13C815);衡阳市科技发展项目“中小民营家族企业融资行为决策支持系统研究”(2013KS33)
摘    要:声誉是承销商生存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利益亦是其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但在两者存在冲突的情况下,拥有"股东+中介"双重身份的承销商究竟会以何者为重?以2006—2012年在中小板上市的公司为研究对象,可从IPO抑价的角度探讨承销商的利益冲突问题。通过分析承销商在承销业务中的行为,我们发现承销商的声誉对IPO抑价并没有显著影响,而承销商认购上市公司的股票数与IPO抑价之间却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为进一步明确承销商认购上市公司的股票数对承销商声誉和IPO抑价之间关系的影响,经过更深入的研究,我们发现:当承销商未认购上市公司的股票时,承销商声誉与IPO抑价之间呈显著负相关;而一旦承销商认购上市公司股票,声誉则对IPO抑价没有显著影响。因此,笔者认为承销商所拥有的双重身份会给其带来利益冲突问题,并且在面对该问题时承销商会更倾向于选择获得利益。

关 键 词:承销商声誉  承销业务  IPO抑价  中小板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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